提問:
醉酒千杯
分類:凡爾賽1號自帶身故責任
優(yōu)質回答

現在的人個個都是省錢小能手,買什么都要比價格,買保險也不例外。因此近幾年不帶身故責任的純重疾熱度頗高,畢竟它們這樣的產品保額都很高價格還很低。
因為這個原因,幾天前剛面世的自帶身故保障的凡爾賽1號重疾險就受到了很多人的指責:
凡爾賽1號自帶身故責任,貴了好多!
凡爾賽1號雖然各方面保障都優(yōu)秀,但是自帶身故責任降低了靈活性!
到底有賣帶身故保障重疾險的必要沒?凡爾賽1號這個設置合理嗎?性價比如何?學姐今天就帶領大家一起討論一下。
開始分析之前,可以先看看學姐之前總結的這份好的重疾險的標準,看完就明白什么樣的產品算優(yōu)秀:
《好的重疾險原來長這樣!你被騙了這么多年... 》weixin.qq.275.com
帶有身故保障的重疾險是否被我們所需要或必要購買?
答案毋庸置疑是有必要。
什么是帶身故保障的重疾險,顧名思義就是說在保障期內假如被保險人不幸身故(未賠付重疾的情況下),保險公司還是會進行賠付的,也就是說一旦我們購買之后就可以100%獲賠。
那么帶身故保障的重疾險有什么優(yōu)點一定要購買呢?原因有二,一是因為重疾賠付設有一定門檻,還有一個原因是購買該重疾險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家人的負擔,能夠讓家人更好的處理身后事。
現在學姐會通過詳細解說幫助大家深入了解。。
關于"確診即賠"
去了解過重疾險的人大多都聽過這樣一句話:重疾險確診即賠。
但在現實中,重疾險能夠做到確診立即賠付的病種很少,很多是需要達到其中的規(guī)定才可進行的,我們拿具體的病種來分析。
● 確診即賠
比如咱們常說的惡性腫瘤-重度,一般就是確診即賠:
但是除了惡性腫瘤-重度,28種新規(guī)規(guī)定必保的重疾里,如果不是嚴重Ⅲ度燒傷和多個肢體缺失這兩種重大疾病就不能確診即賠。
● 實施約定手術
第二類重疾的賠付需要在實施約定手術后,包括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、冠狀動脈搭橋術、主動脈手術等:

● 達到約定狀態(tài)
第三類所包含的是達到約定狀態(tài)的重疾,類似嚴重運動神經元病、疾病心肌梗塞、腦中風后遺癥等等:

因此,如果被保險人在沒有達到獲賠條件的情況下就死亡,被保險人只能在購買了帶身故保障的重疾險的情況下獲賠。
讓我再給大家舉一個淺顯易懂的例子:
假如老王在40歲時意外患嚴重疾病,是有關運動神經元病,因為呼吸肌麻痹引起了嚴重的呼吸困難,雖然在持續(xù)使用呼吸機,但是在第五天仍因呼吸停止且搶救無效后死亡。
這也就意味著,老王的去世并不在重疾規(guī)定賠付狀態(tài)內的(需持續(xù)使用7天及以上才滿足賠付條件)。
如果在此之前,他已經為自己投保了含帶身故保障的凡爾賽1號重疾險,那么他也可以申請賠付的;如果只是購買了不保身故的純重疾險,,那他不會收到任何的賠付。
大概有些人看到這里后會提成這些問題:假如身患重疾,購買了不含身故的重疾險,卻未達到賠付的要求,但只要處于保障期間,仍然可以通過退保險領錢,不用怕拿不到一分錢!
這樣做確實符合要求,但是對于退保,保險公司也是有嚴格流程規(guī)定的:
退保一般需要本人帶上身份證、保險單等資料去保險公司辦理相關手續(xù),并且要完成活體檢測(眨眼、搖頭等)。
讓一個身患重疾甚至行動不便的患者走完這套流程,難度未免有些高了。
能夠更好地安排身后事
中國大部分人都講究“人死后入土為安”,如果逝去的人得其所,那么眷屬才會感覺到寬慰。
不僅受到石材、風水、周圍環(huán)境的影響,而且伴著時代和行業(yè)不斷發(fā)展的進程,墓地的價格越來越高,前兩天學姐就看到一則新聞說9平米墓地售價60萬,漲價的速度都要超過房價!
而要是我們買了帶身故保障重疾險,這些身后事會處理的更加妥帖,在一定方面減輕子女的壓力。
總結,帶身故保障的重疾險是很好的,雖說投保價錢更貴一些,整體考慮的話,是很劃算的。
這樣說的理由是什么呢?其實道理不難,因為人總是會死的。買帶身故的重疾險,在身故后可獲得已交保費或基本保額的賠付,真的擁有超高的性價比!
凡爾賽1號的身故保障如何?
簡易分析一下購買帶身故保障的重疾險的原因,那我們來具體的看看凡爾賽1號在身故保障方面到底優(yōu)秀在哪里:

我們能得出,保期不論是定期還是終身的,凡爾賽1號重疾險的身故保障都非常不錯。
其終身版為我們提供了兩種身故方案的選擇,消費者可以在預算內挑選和自己需求匹配的方案,讓你的錢花在刀刃上。
同時終身版凡爾賽1號選擇身故賠已交保費還有一個很大的閃光點,如果被保險人和豁免機制吻合,被豁免之后的保險費能夠認為是已經交納的,若之后不幸的身故也不用擔心賠付的錢不多。
為什么說這是優(yōu)勢呢?學姐給大家打個比方吧:
如果老王在31歲時一年花5700塊錢購買了一份凡爾賽1號,他獲得了30萬保額、保終身(身故賠已交保費)、不附加可選責任等權益。
在35歲時,老王不幸首次患輕癥,可獲得13.5萬元賠付,并且觸發(fā)豁免,此時他的實際已交保費為2.85萬元。
老王在51歲的時候不幸發(fā)生意外并身故,按照合同條約,凡爾賽1號將進行身故賠付,老王得到的賠償金是11.4萬元。
我想應該有不少讀者朋友會好奇:老王在35歲觸發(fā)豁免,所以他后續(xù)保費不用再交,而且這5年間實際已交保費只有2.85萬元,一般情況下身故可以獲得2.85萬元賠付,為何實際賠付了11.4萬?
凡爾賽1號身故賠已交保費的優(yōu)勢就體現了出來,假如吻合了豁免的要求時,在這之后豁免的保費都當做是已經交了的,在身故時賠付的是視為已交保費。
老萬雖然實際只交了2.85萬元,但由于在他35歲時患輕癥觸發(fā)豁免了,在70歲身故,那他已交的保費就可以視作為2.85萬+15年*5700元=11.4萬元。
只是耗費了2.85萬竟然可以在身故后獲得11.4萬賠付,沒有什么比這更劃算的了!
然則當前市面上大半的重疾險都不會有身故賠保費,即使有的話,被保險人身故后賠付的金額也不會超過實際已交的保費。做不到凡爾賽1號一樣賠付的是視為已交保費。
整理下來以后,相信大家會被凡爾賽1號的身故保障所吸引吧!
還有重疾賠付比例高(最可額外賠80%),繳費方式靈活,健康告知寬松,高發(fā)輕中癥覆蓋全面等都突出了凡爾賽1號的好處,這一定是朋友們的最佳選擇,我認為十分值得推薦!
更詳細的凡爾賽1號產品測評文,可以點著下面的文章閱讀:
《買同方全球「凡爾賽1號」之前,我想告訴你這些真相!》weixin.qq.275.com
那些因為等待期而對它存在誤會的朋友,我還得再跟朋友們著重強調一下:
以上就是我對 "凡爾賽一號自帶身故責任注意事項詳情"的圖文回答,望采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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